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注意事项
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注意事项 陈小仙
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备案的私募基金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。相关变更事项应当符合规定的登记、备案要求;不符合要求的,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改正。我司专注于私募基金备案业务多年,可以协助您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,私募基金备案,私募基金重大事项变更,解决协会异常,出法律意见书等业务,有需要服务欢迎随时咨询。
私募顾问----中晟国亚:陈小仙。
下列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,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:
(一)名称、经营范围、资本金、注册地址、办公地址等基本信息;
(二)股东、合伙人、关联方;
(三)法定代表人、高管人员、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;
(四)中国证监会、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。
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普通合伙人等发生变更的,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,提交专项法律意见
书,就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。
私募基金下列信息发生变更的,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,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:
(一)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期限、投资范围、投资策略、投资限制、收益分配原则、基金费用等重要事项;
(二)私募基金类型;
(三)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托管人;
(四)负责份额登记、估值、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基金服务机构;
(五)影响基金运行和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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